
一般生:年滿15歲,設籍於臺中市或工作地在臺中市之本國籍在職勞工,且不具事業單位負責人之身分。
自費生:凡不符合一般生資格者,仍可修習勞工大學課程,惟需繳納自費生費用。
特定資格勞工:需符合一般生任一資格,並同時具有以下其中之一身份,且勞工保險在保之月投保薪資加總總額為新臺幣36,300(含)元以下:
1.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
2.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
3.原住民
4.身心障礙者
5.新住民(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)(不含已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)
6.中高齡(四十五歲以上) *開課日已足齡45歲以上者
7. 15歲至18歲之少年勞工*開課日已足齡15歲以上,未滿18歲者
8.初任職場勞工*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,持續加保之第一筆勞保資料,加保日須於前年度1月1日以後。
9.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
10.獨力負擔家計者
11.職業災害勞工
12.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
報名須知: